越博动力投资者挽损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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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越博动力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10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因贺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贺靖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贺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越博动力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和2023年12月26日披露《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中关于贺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表述不真实。对此,江苏证监局认为,越博动力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提示,

去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创业板监管函。监管函显示,越博动力及控股子公司共涉及15件诉讼案件。其中11件诉讼案件于2022年调解结案、一审判决结案、撤诉或处于一审审理中,涉及金额合计约145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0%;4件诉讼案件于2023年立案、开庭审理或撤诉,涉及金额合计约182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针对上述诉讼事项,上市公司此前并未及时对外披露。宋联民律师称,凡是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3月6日买入,且在3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律师取得联系,投资者可按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或宋联民律师名称进行网站搜索获取联系方式进行办理。

越博动力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3.69万元,三季度末净资产为-21810.79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

此前不久,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海财裕投资有限公司对越博公司破产申请。此外,公司高管、独立董事频繁离职说明越博动力内部治理和控制很有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越博动力成立于2012年,是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用了短短6年时间,2018年5月8日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发行价23.34元。总部位于南京市新城科技园,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客户包括东风特汽、一汽、长安客车、金旅客车、陕汽宝华、聊城中通、大运汽车、申龙客车、南京金龙、唐骏汽车等国内多家知名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商,是国内领先的纯电动客车及商用车动力总成供应商。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18.03亿元,同比增加23.36%;归母净利润亏损1.29亿元,亏损同比扩大10.97%。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净利润为-2.98亿元至-2.09亿元,期末净资产为-2.38亿元到 0 万元。若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04月22日,越博动力(300742)股价大幅下跌,截至09点30分,越博动力下跌11.71%,报1.81元/股,创历史新低,成交122万元,换手率0.61%,振幅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