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制,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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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第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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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近,知名经济学者马光远先生在个人社交平台公开说:“我们的房产预售,就是对消费者一种赤裸裸的掠夺,如果你交不了房,这肯定和缅北诈骗的性质一样,我们很少见过这么不公平的事情,买房人把首付钱给你了,银行贷款也给房地产商,最后你不能按期交房,把钱挪用了,房子烂尾,买房人一无所得,你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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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还贷23万,我好像被诈骗了

一个朋友,最近找我聊天,讲述了他在郑州的故事:

我觉得我好像,也被诈骗了……

2018年,我大学毕业,在郑州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

2019年,结束了和媳妇8年的爱情长跑,在无房无车的情况下,我结婚了。

2020年,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我和媳妇在南四环附近贷款106万,利率6.125%,30年,月供6400多,过上了房奴的生活,一边租房一边期待着交房。

2021年,做梦也没想到,卖房子的开发商传出爆雷了,之后,我买的房子也停停盖盖,进度缓慢。

之后的两年,我和小区的业主一起,走上了漫漫的维权路。

……

时至今日,我仍不能忘记当初在置业顾问带领下参观房屋样板间的那一刻:宽敞明亮的客厅,软软的沙发和大餐桌,三室两厅的设计刚好满足我对家的畅想。

当时,满心欢喜的我,和媳妇一起畅想交房之后入住的幸福感。

可现在,虽然一直在提“保交楼”,但我的房子,甚至都还没封顶,什么时候能交房,仍是个未知数。

前几天,我看了一眼我的房贷,三年,我还了23万的贷款,其中,利息有20万,3万是本金。

有时候,我在想,买东西不应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吗?

我现在的状况,比被缅北诈骗了的人还惨吧!被骗了,希望没了,钱没了。

而我,守着“能交房”这样有希望但渺茫的错觉,不间断还房贷,感觉比被电信诈骗还悲惨。

交不了房,我应该怪谁呢?钱已经交了,我买的房子为什么会烂尾?我能合法停贷吗?

现在每次提到房子,我都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在郑州,我这种情况,是少数吗?只有我是个有贷无房的冤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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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交不了房,不应该停贷吗

按照法律规定:房贷是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与开发商无关,因此不能因为开发商不交房就私自停贷,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

如果房地产项目未按期交付,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因为《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会被解除。此后的还款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在此之前,业主仍应按时还房贷。

因为交不了房的楼盘,都是期房,即便业主断供,银行也无法对房子进行法拍。从2022年以来,全国各地开始出现业主集体停贷的现象,涉及百余盘,影响很大,颇有一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趋势。

烂尾楼之所以烂尾,就是因为监管账户的资金在封顶之前,就已经没了,没有余款支持剩下的工程建设。

所以,钱究竟是怎么不见的?业主们觉得,银行要在楼盘烂尾中,负很大责任。

但很多人认为,因为银行的失责、违法、违规,才直接导致房屋最终烂尾的结局,因此,在复工前,他们不向银行还房贷,也是合理的。

今年年初,郑州融创中原大观业主爆出有部分银行,主动提出问题楼盘业主可以延期还贷,甚至最长延长时间可达三年,但在此之前,这个项目的业主已经集体强制停贷了。

很多人觉得,掏空几代人钱包买的房子都烂尾了,还贷就像个无底洞,谁还管他上不上征信啊。

3

可别说预售制来自香港,这是侮辱

钱已经交了,我买的房子为什么会烂尾?

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施行的是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发商卖的是还在建设中的房源。

也就是说,你买房子的时候,你房子的位置现在很可能还是一团待建的空气。所以一旦房产开发商资金链出现断裂,没钱继续盖了,房子就停工烂尾了。

一般来说,高层、小高层盖好地上6层就可以拿到预售证,开始销售了,没盖好就能卖了,卖了就又有了拿新地的钱。

前几年,行情好的时候,“速度”和“销售”成了最重要的关键词,不断杠杆化,房地产开发成了“唯快不破”的资本游戏。

预售制度原本是香港搞出来的“售楼花”,后来引进到国内,马光远说得好:“这是对香港预售制度的侮辱!”

1、香港购房者的按揭贷款是在项目完工后才申请发放(房子交了才交首付房款10-20%,贷款下来才还房贷)。

2、预售订金比例很低(3%-5%),且存入项目律师楼指定监管账户。

3、预售订金和按揭贷款不作为建设费支出,需要开发商有盖好房子的资金实力。

其他国家,也有预售制,比如美国。

美国的预售制度,相较于于香港更人性化,买房者是交的定金,和开发商一起参与建设与设计,人家是在有个性化需求的情况下,才预售,但是只是定金,房子满意了最后才付款。

而到了国内,还没交房,就需要购房者贷款交清全款,开发商拿购房者的购房款,轻而易举的就能移作他用,成了一场空手套白狼的游戏。

前几年,有的地方刚刚挖地,就让购房者把钱交了,把款贷了!

离我们最近的,平原新区的恒大御湖天下,地买了,房卖了,大门也建了,楼却忘盖了……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要走上维权的路。

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一书的序言中道:“有些事情,如果人们总是对它持有一种不可置否的态度,久而久之它似乎就会变得顺理成章,至少在表面上如此。这时,如果有人试图推翻它,人们甚至会出于习惯,而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不过这种质疑会平息下来,因为永恒的时间会比暂时的理性更具有说服力。”

还没交房就付全款,国内期房的这种模式,本身就不合理。国内房地产学习国外,不好好学习人家的优点,反而带来很多不好的习气,最终买房人只能默默的承受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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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南宫/编辑:叶非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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