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司或人士在下述情況下均可能觸發強制性收購建議:在買入一家公眾公司30%或以上具投票權的股份時;或已經持有一家公眾公司30%以上,但不多於50%具投票權的股份,並在隨後任何12個月,再增持2%以上具投票權的股份。
好像只是持股50%以下 30%以上 ,文總50%以上應該不用全購
只要街貨要有30%。冇問題!
有2%的规定?好像第一次听说
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