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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辽宁增资入股港航发展 辽宁三大港口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

发表于 2018年11月04日 

11月4日晚,锦州港(600190)、营口港(600317)、大连港(601880)同时发布公告称,由于港航发展获得招商局辽宁增资入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港航发展股权变更不会导致上述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公告,辽宁省国资委、大连市国资委、营口市国资委、港航发展以及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辽宁近日签署的《关于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招商局辽宁将以现金认购港航发展新增注册资本9960.08万元。

增资前,港航发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辽宁省国资委持有港航发展100%股权。增资完成后,港航发展的注册资本将增至近2亿元,辽宁省国资委将持有港航发展50.1%股权,招商局辽宁将持有港航发展49.9%股权。

港航发展股权结构变更后,大连港表示,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大连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营口港表示,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营口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锦州港表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仍为大连港投控,仍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根据过往公告,2017年6月10日,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在沈阳签署了《港口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合作建立辽宁港口统一经营平台,以大连港集团、营口港集团为基础,以市场化方式设立辽宁港口集团,实现辽宁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并支持辽宁港口集团进一步整合省内其他港口经营主体,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辽宁港口集团的设立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省内其他港口经营主体的整合。

依据框架协议,招商局集团在投资控股辽宁港口集团的前提下,将主导辽宁港口集团所辖企业的经营管理;招商局集团将充分利用在商业模式设计、业务重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推进辽宁港口集团所辖港口的业务重组和架构优化调整,全面提升港口协作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文章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