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解读】未按时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胜利股份股东阳光人寿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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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财经获悉,5月16日,胜利股份(000407.SZ)的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阳光人寿作为胜利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3年4月18日至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成交均价约3.79元/股,成交总金额1137.72万元。但阳光人寿未在首次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阳光人寿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3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阳光人寿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阳光人寿,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4月19日,阳光人寿直接持有公司4593.96万股,占总股本的5.22%,其所持股份来源于定增。

目前,监管方正加大违规减持监管力度。

此前,作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个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案例,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因未按承诺进行披露即进行股票减持行为,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亿元罚款。两亿元这一数字也刷新了A股历史上因违规减持罚款金额的最高记录。

“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增减持,不仅违反相关规定,对于公司也造成负面影响,给投资者一个不好的预期。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屡禁不止,会有‘误操作’的可能,但也有可能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导致屡禁不止,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

$胜利股份(SZ000407)$ 主营清洁能源天然气业务推广和应用,为工业、商业、居民等领域提供天然气应用服务,在交通运输领域为使用天然气的车辆提供天然气供应,并在天然气创新领域提供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天然气业务、装备制造业务、油品贸易及其他业务。

公司近年业绩总体稳健增长。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5亿元,同比上涨2.15%;归母净利润1.52亿元,同比上涨37.88%。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12.52亿元,同比增加1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72万元,同比减少26.37%。公司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回部分欠款转回坏账准备及投资收益等因素影响,扣除该因素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实际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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