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图,这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有同事做了份宏观数据分析,大概在2013年前后,可查数据内的物业行业收入已经低于物业行业成本。
此时的舆论应该是:“不该缴物业费,不用缴物业费”,这看似赢得业主与资本市场的欢心,但本末倒置,可能会使得行业在物业费支出方面更加隐晦,最终使得行业在资本风口下摔得翻不起身。建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足够的钱有效地花在不动产公共空间维护上,应该是业主、政府、媒体、物业人、资本市场间真正需要达成的共识。花好物业费对公共空间有效维护,是一份对城市不动产的责任;花钱有效性是企业间伴随科技进步体现出的差异;筹集物业资金渠道则是客户对企业服务认可度以及企业间经营灵活性的竞争。
我们以一篇荒谬文章传播而悲,我们也因获得致歉而喜。悲喜之余,因一片枯叶而知春秋。坚定目光,抓住客户对于物业的刚需,获得客户认同。
正所谓,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