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来了!何时开征,怎么收,房价会因此大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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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大财经网站和朋友圈刷屏。


先划下本次决定的重点,仅是试点,并非全国范围施行:

目的: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征税对象: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推进方式:国务院制定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试点时间:五年;

全国推行时间:待定。

为什么房地产税那么受关注?

因为它会直接影响所有人的财富,中国目前的居民家庭财富,房地产占比近70%。但是很多房产只是市值或是账面价值,就像股票一样,你没有卖出前它就是个数字,并不会带来任何的现金流。即使出租,租金收入也很有限。

而房产税一旦开征,也就意味着不仅需要每个月需要向银行支付大笔贷款利息,还有可能每年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税务,能不关注不。

今天咱们就来房地产税征收的目的来聊聊房地产税到底何时才会全面开征,怎么征收,又会对你的家庭财富产生多大的影响?(本文可能有点偏长,不愿意细读的,可以直接看结论)

一、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

房地产税并非我国首创,欧美国家早已有之,比如美国房地产税最早起源于殖民地时期,英国也早在17世纪就已经开始征收了。

美国在1787年的《宪法》中授予联邦政府征收直接税的权力,其中包括房产税,征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支付独立战争中巨额的经费开支;19世纪中期,各州相继成立,为了应对财政危机,各州政府也开始对房产征税。目前是房地产税已成为地方政府主力税种。

美国统计局数据显示,2002年后,美国房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超过70%,其收入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民生、教育、公共安全、城市规划等。

但是,也有些国家,除了将房地产税用于筹措地方财政收入,也用于打击房地产投机、调控房价。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新加坡。

新加坡虽然是是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但通过立法、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以及科学合理的房产税设定,成功地解决了国民的居住问题。并因其80%以上的高自有住房拥有率和花园般的居住环境被联合国评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国家之一,也一度被视为“居住有其屋”的典范。

那中国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两者可能兼而有之。

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将许多重要税种收归自己所有之后,将当时并不起眼的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留给了地方政府。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地方政府依靠大规模土地出让收入积累资本,支援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但土地资源毕竟有限,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提升,“土地财政”将会逐渐扭转,房产税将会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来源。不过“土地财政”的扭转是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很难改变。

所以,目前阶段房产税可能更倾向于打击房地产投机、调控房价。

二、房地产税开征会刺破地产泡沫吗?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多次表示过:房地产领域的核心问题还是泡沫比较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比较强,是金融体系最大灰犀牛。

房价高是不争的事实,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承受范围,所以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之后,“房住不炒”便成了地产调控的的总基调。

但即使如此,房地产税依然没有真正的开启。即使是本次《决定》,也只是扩大试点范围,在试点过程中完善立法。至于何时才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可能最早也要到五年后,等条件成熟,相关立法工作完成。

如果条件不成熟,盲目的大范围施行,可能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硬着陆”,引发房价大跌,对实体经济造成破坏性影响。

毕竟日美的地产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危害已经有前车之鉴。

1991年日本楼市泡沫破裂,房价短期内暴跌,风险向金融市场及实体产业传导,导致日本经济结束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陷入20多年的低速发展。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房价大跌,并引发金融系统危机进而造成美国经济近十年的低增长。

所以,不管是房地产税的开征还是其他地产调控政策,在“房住不炒”基调下,还需要做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地产调控的重点在控制房价增长,而非打压房价。在控制住房价的同时,通过振兴实体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使居民的收入增长超过房价的上涨,不断缩小房价收入比,通过“挤泡沫”而非“刺泡沫”的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市场的“软着陆”。

三、房地产税怎么征收?

虽然房地产税短期内不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征,但还是牵动了所有人的神经。房地产税到底会怎么征收,对拥有多套房产的会形成哪些影响?对准备购买二套住房,又会有哪些影响?是按套数征收,还是按面积征收?等等。

美国房地产税

美国的房地产税以“宽税基,少税种”为基本原则,即对除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的不动产实行免征外,其他的不动产所有者均要纳税,不过税基和税率各州会有差异。

美国房地产税以房产评估值作为税基。房产评估值是市场公允价值和评估率的乘积。市场公允价值参考附近交易房地产的价值确定,评估率各州有差异,比如加利福利亚州评估率为40%,新泽西州为100%。

而税率采取“以支定收”的原则,即地方政府制定每个年度的财政预算支出和收入,先预估下房地产税以外的其他收入有多少,不够的部分由房地产税收入补上。房产税收入/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就是当地的房产税率了,一般在1%-3%之间。

举个例子,美国加利福利亚州的房产评估值为50万美元,房地产税是2%,那么在加利福利亚州的居民需要缴纳的房产税=50*40%*2%=4000美元,总税率可能只有房产价值的千分之八。

新加坡房地产税

新加坡的房屋税基为虚拟租金,按可比物业出租一年的市场租金作为基础,实行超额累进制税率,以自住和非自住实行差别化征收,自住房设置了8 000新元的免征额。

自住型住宅包括房屋所有者居住的公寓、组屋及其他住宅。由于新加坡政府鼓励居民住房自有,自住型住宅的税率较低,目前税率按照年值七级累进,起征点为8000新元,最高税率为16%。对于拥有多套房屋的家庭,只有一套住宅可享受自住型住宅的低税率优惠,其余适用非自住型住宅的税率。

资料来源:新加坡税务局  恒大研究院


非自住型住宅一般是指出租或空置的组屋、公寓及其他物业,适用五级累进税率,无免征额,最高税率为20%。


资料来源:新加坡税务局  恒大研究院


此外,对于其他类型的房屋,如俱乐部、牧屋、幼儿园等,一律适用10%的税率。

以年租金36 000新元(月租3 000新元)为例,如果自住的话,每年纳税额为(36 000-8 000)×4%=1 120新元;如果是非自住的话,每年纳税额为36000×12%=4 320新元。

前面我们说过,中国现行阶段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可能更倾向于落实“房住不炒”,有效的控制房价,抑制投机需求。加上中国目前的城市化仅有60%左右,距离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还有很大的空间,刚性需求依然较大。

所以,房地产税的征收更有可能参考美国+新加坡的模式,对于自住型房产按照首套或是面积确定免征额,免征额以上的部分可能会按照市价采取累进税率。非自主型房产不设免征额,直接采用累进税率征税,但具体税率不一定会很高。

毕竟如果改革力度偏大,选择的税率偏高,税基偏宽,可能会引发市场大面积抛售,造成房价短期大幅下行,引发其他危机。

所以,综合来看,本次《决定》会在短期内对房地产或是房价形成短期预期压制,不排除部分地区房价出现短期下跌的可能。但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主基调下,试点范围和征税比例应该会有相对有限,所以其影响可能不会有大家预期的那么大,对房地产的整体影响可能会有限。

房价的主要影响因素还是供求关系,就像欧美、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即使有完善的房地产税征收机制,但部分核心城市圈因为供不应求,房价的大趋势依然是增长的,只是增长的幅度会因为调控政策而反复。但是一些中小型城市,因为供大于求,房价受政策的影响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波动。

当然,有一点是较为肯定的。在地产调控和房产税的推行下,以前准备投资地产的资金必然会有一部分逐渐转向金融资产的配置,将会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也会长期利好资本市场。

所以...错过了地产的黄金时代,别错过了金融资产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