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差这个方法在茅台报表中的应用,我记忆中最早是招商证券的朱卫华先生提出的。多年前我也比较喜欢用,但近些年来发现有点偏差,主要原因是茅台做账方式有所改变。
现金及应收变化、主营收入+预收账款,这两种方法也有局限性,主要原因是茅台预收账款打款规则这些年来变化很大,而且还在不断微调,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样各年度数据对比时会不太准确。
当然,如果只是想知道个大概而不求精确的话,上述三种方法都可以参考,如能优化一下则更好。比如说“主营收入+预收账款”中的预收账款,可以优化成“预收账款变化”,然后再多考虑两个数据,“预收账款/主营收入”以及“预收账款变化/主营收入”。
不过我总觉得这样反而把问题搞复杂了。我现在的思路是化繁为简,少看账,多看量。就盯住实际发货量,盯住出厂产品结构(普茅、生肖、精品、陈年、非标等占比)即可。过去、现在、将来相当长一段时期,茅台酒都是供不应求的,不管它账怎么做,这次不做进去下次也会做进去,只要不做假账就行。盯住量,这是根本。
顺便说一句,财务报表各科目之间加加减减上下调节,只要符合财务会计准则,都不算违规,这和做假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仅供兄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