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缩水的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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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专业的投资者被普遍忽略的一个事实是:全世界跨国公司(控股公司和业务经营公司跨国,包括传统意义的跨国公司,也包括中概股这样业务经营在中国但母公司在Cayman的跨国)都在玩一个数字游戏,让作为股东的你看起来利润表赚了不少钱,但是到了利润分配时,却发现根本拿不到那么多。


最近的2个新闻让这个问题空前暴露出来:

新闻1. 在网易刚刚披露的2013 Q1的季报中,公司宣布,鉴于公司现金流充裕,今后将进行常规的年度股利发放,有新闻报道说是每年净利润的25%左右。就在此之前的2013年1月,网易刚刚发放了一次约1.3亿美元的特殊现金股利。网易的股东们在为能拿到现金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可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为了将这1.3亿美元的股利发放到股东手中,网易向中国政府缴纳了4千万人民币的withholding tax,从而导致公司2012年净利润减少了4千万人民币。如果今后公司每年发放25%的红利,那么也就意味着公司未来每年要减少1.25%的净利润;要是100%发放的话,那么净利每年将减少5%。如果今天网易宣布将公司历史上所有未分配的盈利全部分给股东的话,股东会在拿到这些现金前损失多少钱?6.5亿人民币!如果网易的香港公司被认定是没有经营实质的话,这个损失将会增加一倍,也就是13亿人民币。

新闻2. Apple的CEO Cook刚被新闻披露被要求参加美国国会的听证会,当场陈述公司的避税安排问题。在此之前,引起大家关注的,是拥有1500亿美元现金的Apple,为了一个600亿的分红和回购计划,还要发行170亿美元的债来筹钱。Cook在华盛顿邮报的采访中,毫不隐讳的抱怨美国的税收说“If you look at it today, to repatriate cash to the U.S., you need to pay 35 percent of that cash. And that is a very high number. We are not proposing that it be zero. I know many of our peers believe that. But I don’t view that. But I think it has to be reasonable” 。截止2012年9月29日,为了将美国境外赚得的未付税现金拿回美国分配给投资者,Apple需要向在利润表之外再向政府缴纳138亿美元的税收。显然的,经网易和Apple所宣布的利润,并不是股东可以分的到手的利润。

常常看到新闻上说,某公司坐拥大量现金,也无处可投资,不如全部分给股东。听起来分红就像一道闸门,只要一打开,现金就和水一样,自然的流进了股东的钱包。其实,现实往往比想象来的要残酷:任何一笔利润的汇出和汇入,都会产生额外的税负成本。

通常会产生的额外税负成本有2个原因:

原因之1. 利润汇出的Withholding tax预提所得税:多数国家税务局会规定,境外的投资者取得的来自本国的收益,要预先扣缴一个withholding tax,中国有,美国也有。按照中美的税收协定,一个美国人从中国取得的投资收益,要向中国政府缴纳10%的withholding tax;同样的,一个中国人从美国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将被美国政府预先扣除10%的withholding tax。按照中国和香港的协定,股利的withholding tax税率被优惠一半到5%。网易挣钱在中国,股东在境外。为了将这部分利润回馈给股东,同时又能最大化降低税负,网易通过先将股利派发至香港(向中国政府缴纳5%的withholding tax),然后再派发给其股东。

原因之2. 利润汇入的所得税:多数国家税务局会规定,其境内的企业或个人取得的来自全球的收入都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允许符合规则的已经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扣)。然而,由于Apple在美国境外取得的1000亿美金收益,多数是利用了一些免税地的优惠安排,从而导致能被美国认可的境外所得税抵扣极其有限,所以几乎所有派回美国的股利,都需要100%按照美国所得纳税。稍微留意一下其报表就知道,现金流丰富的中概股企业,像百度、新东方、网易等等,多数的现金利润,都是处于中国境内的未汇出的现金利润,对其境外的股东来说,想要拿到这笔钱,需要再额外支付5-10%的withholding tax。

有的投资者会问:既然明知道利润汇出需要产生税负,为何不在挣得这部分利润的时候,就在利润表中体现这个税负,让利润表如实反映公司实际给股东挣得的利润呢?其实,会计准则早就对此明确规定,因为利润分配给股东所可以预见的利润汇入汇出产生的所得税,都需要体现在利润表中。

然而,公司总是想尽办法让利润表的利润更多些。现在全世界公司普遍采用的一招是,一口咬定所有的未付税利润均要永久在当地再投资,不用来分红。如网易 “the Company intends to reinvest all remaining undistributed earnings in PRC subsidiaries. Hence, no other withholding tax is expected to be incurred.”, 如Apple “The Company’s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provide for any related tax liability on amounts that may be repatriated, aside from undistributed earnings of certain of the Company’s foreign subsidiaries that are intended to be indefinitely reinvested in operations outside the U.S. As of September 29, 2012, U.S. income taxes have not been provided on a cumulative total of $40.4 billion of such earnings. The amount of unrecognized deferred tax liability related to these temporary differences is estimated to be approximately $13.8 billion.”。

很久以来,“Reinvestment”似乎成了企业避免给需要汇入或汇出的利润计提税收的护身符。一纸永不分红的董事会决议,拿给审计师,就凭空给利润表多了5%以上的空间。我们眼前这些现金流丰富的企业,拿着不分红的幌子,少计提税收,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把戏而已,经不起推敲。

建议那些手里拥有数亿美金的中概股的审计师,在拿到不分红的董事会决议之外,再多问几个问题:
1. 是否公司的股东同意不分红,而不仅仅是董事会?
2. 像百度这样的境内有净现金,但是境外有净负债(2012年发债15亿美元)的公司:你不汇出利润,拿什么还债?
3. 像新东方这样净资产投入有限的公司:你拿着10亿美元现金,要是永久再投资,得建多少个学校?
4. 像携程这样时不时需要来点投资的公司:你投资是投资了,虽然还是中国公司,不是还是得用offshore结构,还不是得汇出利润?

数字的把戏,会随着时间累积,终有一天,被戳穿。

截止2012年底,几家中概股未汇出利润可能低估的税负(按5%计算):百度 - 9亿人民币;网易 - 6.5亿; 携程 - 1.8亿;新东方 - 1.5亿;巨人 - 0.9亿;搜房 - 0.5亿。只有畅游,因为母公司搜狐一直都需要钱,所以一直都有分红。相应的,withholding tax都已经体现在利润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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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_Dominic2013-05-20 09:27

前普华永道合伙人鲍大雷写的关于中概股滥用中港税收协定节约withholding tax的文章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