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上海凤凰等8公司被立案,中信证券/长江证券资产/华光新材等12公司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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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铁及实控人宣瑞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ST华铁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于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进行立案调查。

东方园林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东方园林于7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国重工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国重工于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京蓝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ST京蓝于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日海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日海智能于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首开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首开股份于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兴源环境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兴源环境于7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凤凰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海凤凰于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炬高新大股东中山润田实名举报火炬集团收上交所监督工作函

中炬高新于7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督工作函》。

中山润田公司发布声明表示近期实名举报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等事项。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相关事项要求:一、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正常运作。二、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媒体向市场发布有关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避免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误导。三、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原则要求,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违反监管规定及内控缺失 长江证券资产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34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7月13日发布声明,谴责长江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资产)并处以罚款34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分隔客户款项及向客户提供户口结单方面,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发现,在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长江证券资产多次没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乎300港元至105万港元;三次没有在订明时限内分隔其收取的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乎651518港元至850万港元;在察觉自己未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后,没有立即通知香港证监会。

6月19日网络安全事件存在多项问题 中信证券及首席信息官等3责任人收证监局警示函

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信证券在2023年6月19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以下简称《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方兴作为中信证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中心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技术工作,侯敏作为信息技术中心分管运维负责人,何涛作为信息技术中心机房与网络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方兴、侯敏、何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7亿元长期投资更正调整、1000万资金被占用未审议 大业股份及3责任人收证监局警示函

大业股份收购胜通钢帘线合并报表日由2022年4月30日调整至2021年4月30日,导致前期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至2022年第三季度期间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调整等原因,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大业股份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情形:2021年,大业股份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亿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含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2021年4月29日,标的资产的工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3亿元。截至2022年4月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16亿元。公司将2022年4月30日确认为标的资产购买日,于2022年4月30日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此前支付的投资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披露。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标的资产购买日由2022年4月30日更正为2021年4月30日,在 2021年4月30日确认长期投资17亿元,同时确认应付管理人并购款,更正原账面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大业股份在前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准确、全面反映上述资产重组相关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导致前期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至2022年第三季度期间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2022年11月14日,大业股份向关联法人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资金周转,2022年11月22日,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及利息1001.1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3月22日、4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补充确认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于2023年3月23日在《大业股份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予以披露。同时,公司未在 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于2023年5月4日在《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披露。

窦勇作为公司董事长、郑洪霞作为公司总经理、李霞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大业股份、窦勇、郑洪霞、李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业绩快报净利润信披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杰华特及4责任人收证监局警示函

杰华特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2月27日,杰华特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83.62万元。2023年4月25日,杰华特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16万元。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公司时任董事长ZHOU XUN WEI、总经理黄必亮、财务总监谢立恒和董事会秘书马问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杰华特、ZHOU XUN WEI、黄必亮、谢立恒和马问问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业绩快报信披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华光新材及4责任人收证监局警示函

华光新材于7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2月28日,华光新材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6.83万元。2023年4月12日,华光新材披露《2022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1.82万元。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光新材、金李梅、黄魏青、张改英和胡岭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百利科技7000多万业绩补偿款仅支付400万且多次督促无效 兴海投资收证监局警示函

百利科技于7月13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关于对重庆兴海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湖南证监局发现重庆兴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百利科技业绩承诺方,按照有关约定,应在2023年年底前分期完成对百利科技共计10,302.963万元的业绩补偿款支付。截止本决定出具之日,公司仅完成第一期400万元补偿款支付,未按约定支付第二期5151.482万元、第三期2060.593万元补偿款,补偿进度严重滞后,且经多次监管督促后仍未积极履行补偿义务。重庆兴海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业绩承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重庆兴海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控股子公司铜矿被参股股东侵占并陆续转移未披露 鹏欣资源及2责任人收证监局警示函

鹏欣资源、董事长王晋定、常务副总经理储越江于7月12日分别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鹏欣资源的控股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CO”)与其参股股东 La Généraledes Carrières et des Mines(以下简称“杰卡明”)发生纠纷。2022年7月,SMCO的低品位高钙铜矿(账面价值1427万美元)被杰卡明侵占并陆续转移。SMCO通过自力救济及司法救济,但尚未取回矿堆控制权。公司应依法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向投资者及时揭示相关风险,但直至2023年1月21日才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王晋定作为鹏欣资源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鹏欣资源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储越江作为鹏欣资源常务副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鹏欣资源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鹏欣资源、王晋定、储越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未充分评估资产减值迹象、房地产业务下滑原因披露不充分完整 华侨城A被责令改正3责任人收警示函

华侨城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段先念、王晓雯、冯文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侨城以前年度未充分评估部分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部分项目不同报告期未保持会计估计的一致性;部分项目存在存货跌价准备测算依据不充分的情形。此外,公司有关房地产业务下滑原因的披露不充分、不完整。

公司时任董事长段先念、总经理王晓雯、时任财务负责人冯文红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侨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段先念、王晓雯、冯文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等不规范 深康佳A被责令改正4责任人被监管谈话

康佳集团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刘凤喜、周彬、李春雷、吴勇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康佳集团存在:(一)长期资产减值测试不审慎。公司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1年长期资产减值测试不审慎。(二)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关于消费类电子收入同比下降原因的披露信息不完整。公司相关子公司部分存货于2019年被查封,但直至2022年年度报告才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其受限情况。上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康佳A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刘凤喜、总经理周彬、财务总监李春雷、董事会秘书吴勇军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财务信披不准确 山鹰国际及2责任人收证监局警示函

山鹰国际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严大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山鹰国际存在: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公司在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中,未关注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公司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对商誉所在相关资产组的收入增长预测依据不充分,未考虑集团内部转移定价对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财务总监许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许云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山鹰国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许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安徽证监局还发现山鹰国际存在:1、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2021年1至7月,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2.07%。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直至2021年8月21日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2、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2021年半年报中,存在政府补助认定不准确、提前确认政府补助收益等问题,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报多记其他收益6847.6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51%。

公司董事会秘书严大林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严大林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安徽证监局決定对山鹰国际及严大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控股股东干预公司选聘及内审工作、给公司总经理王杰发放薪酬 大连热电及董事长被责令改正

大连热电于近日收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邵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大连热电2022年度存在:一、时任董事长超越相关规则规定权限履行职责;二、控股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公司组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工作;三、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内控法务部组织开展大连热电及其子公司的内审工作;四、时任总经理王杰薪酬由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发放。

大连热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 号)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八条关于董事会、董事长、经理职权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规定,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22 号)第二条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酬的规定。

时任能源集团董事长、大连热电董事长邵阳是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大连热电及邵阳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超讯通信股东孟迪丽多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证监局警示函

超讯通信于7月1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向股东孟迪丽出具的《关于对孟迪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孟迪丽作为超讯通信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一是2022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超讯通信股票62000股,距离所持超讯通信股票比例下降至 5%以下不足90日,但未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二是2022年11月21日,因超讯通信注销了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所持公司股票比例被动超过 5%。2023年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900股超讯通信股票,但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三是2023年4月25日,通过超讯通信披露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0万股公司股票。5月26日至6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30.08万股公司股票,累计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上限800股。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孟迪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我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