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科技想要上主板估计有难度!除了业绩关还有很多关!还有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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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和科技或者发行人)是年初从主板平移过来的企业之一,日前更新了首轮问询回复,在研读其问题后,我们认为这家公司还是存在不问题,想要成功IPO,恐怕还会不少障碍,比如业绩规模,行业定位等都受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德和科技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绝热节能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安装服务的企业,为国内知名的绝热节能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包括高性能泡沫玻璃、硬质聚氨酯泡沫及配套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等领域。

谈到上主板,以前对行业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要业绩不错,成长还可以,企业也比较规范,基本都能够上市,但现在好像不行了,对行业有了一些限制,另外,业绩也有一定的要求,我们先来看看发行人的业绩吧。

2020年-2022年,德和科技营业收入48995.23万元、57332.68万元、79928.0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777.08万元、8198.8万元、7799.95万元,净利润存在波动。

而最新的招股书显示,发行人更新了2023年半年度的业绩,同时也对之前的数据进行了调整,把2021年的利润8198.8万元调成了8199.87万元,把2022年7799.95万元调成了7800.95万元,而今年上半年利润仅有2082万元。

一直以来,主板利润都有1个小目标的隐形审核判断,而发行人扣非后0.8个小目标都不到,最近半年度也仅有2000万出头,在目前的审核要求下,我们认为,发行人要想上主板,恐怕还是有点难。

关于主板定位。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泡沫玻璃、硬质聚氨酯泡沫、管道支吊架、防潮密封类辅材等绝热节能材料,发行人认为,公司拥有多项自有核心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独到的技术优势,公司的高性能泡沫玻璃制造技术在国内为领先水平。

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为石油化工企业,化工行业具有典型的周期性特征,近年来发行人向LNG、LPG、煤化工、空分、城市建筑和轨道交通等领域拓展。

2017年至 2021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从 11,397.89 万元增长至57,332.68 万元;报告期内收入规模、研发费用率总体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请发行人结合下游主要应用领域的最新行业政策及竞争格局、相关领域主要客户的业绩波动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发行人未来的业务发展空间和市场容量,结合在手订单等量化分析业绩增长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说明绝热节能材料的技术路线演变路径,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与行业通用技术的差异,现有核心产品及相关技术是否存在被迭代或替代的风险,发行人是否具备向其他业务领域拓展的能力及技术储备情况。

结合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情形,客观说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水平、竞争优劣势和行业地位,研发投入是否足以支撑未来收入增长、维持技术的先进性,“高性能泡沫玻璃制造技术在国内为领先水平”的依据是否充分。

结合发行人市场份额、产能与产量、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员工数量、生产基地布局、销售渠道及终端、客户数量及其行业地位等以及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量化分析发行人是否属于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

结合上述问题,进一步论证发行人是否符合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经营规模较大且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特征,是否符合主板定位,相应完善《关于符合主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

还有,发行人在招股书中披露,曾因群众举报,工信部出于审慎角度取消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并导致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荣誉被取消),仍保留公司子公司江苏德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

分析人士称,举报、取消,这其中,可能是申报材料造假,公司实际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等。

在招股书中,德和科技表示,公司申请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第一批重点“小巨人”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不存在数据造假故意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

对于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会获得相关部门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德和科技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共取得287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补助,若考虑报告期后取得的244万元,合计取得补助531万元,扣除掉未被取消认定的江苏德和获得的50万元,合计涉及到的补助为481万元。这笔资金,可能会被要求退回。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既是一项荣誉,更是企业技术实力的证明。被取消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势必会受到负面影响。

近年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IPO企业,是审核委重点关注的内容。德和科技就存在这一问题,公司间接股东中,有三人曾在证监会系统任职。

证监会系统现职人员入股IPO企业肯定是不允许的,近年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间接入股IPO企业,是审核委重点审核的内容。而这可能会是德和科技本次IPO的障碍。

曾经,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企业IPO,一度暂停IPO。其主要原因是,防止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影响企业IPO,并从中牟利。

德和科技的间接股东中,就有三名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根据招股书,德和科技的第九大股东为湖州佳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持有德和科技416万股股份,持股比为0.0328%。湖州佳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者系民生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是德和科技本次IPO的保荐机构。共青城民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民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民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民生证券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德和科技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民生证券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中,合伙人刘宇、王桂元和黄勋云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通过民生证券间接持有德和科技的股份数量合计11股,刘宇曾任黑龙江证监局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2018年3月离职证监会系统。王桂元曾任深交所借调证监会发行部六处预审员,2017年7月离职。二人均是2020年7月入股民生证券。黄勋云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执行经理,2016年5月离职,2021年12月入股民生证券。

三人的持股,均是参与民生证券股权激励,入股价格为1.361元/股。

对此,德和科技在招股书中称,民生证券为持牌金融机构,其股东构成及历次股权变动符合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民生证券通过共青城民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民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民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

公司认为,投资德和科技是湖州佳宁的基金管理人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民生证券及其股东未参与投资决策过程,且湖州佳宁入股的价格与同次增资的其他投资者入股的价格相同,定价公允,入股过程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对此,业内人士称,尽管三名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间接持股德和科技的股权比例非常低,但这并不能否认间接持股的事实,在持股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也需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进一步解释。

我们注意到,发行人还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招股书显示,2020年12月10日,德和科技滨江开发区南京滨江LNG储备(一期)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28万元。2021年3月15日,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23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严涛罚款3.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