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股票的买与 卖(之七)-----对股票高位卖点的判断(下篇)------结构性行情中的个股牛市亢奋型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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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篇)上边讲的大盘亢奋状态不常有,但结构性个股亢奋状态常有。所谓结构性行情中个股牛市亢奋型卖点,是指大盘点位并不高,并未形成整体市场牛市,只是个别板块或个股走牛,例如2019-2021年的茅台片仔癀长春高新等就是如此。判断个股亢奋状态的标准是:在已持续上涨了较长时间和较大涨幅,前边已经连续出现很多较小但形态逐渐变大的月阳线后,最近又出现了明显比之前大的多的大阳线(一般月涨幅达20%以上),于其同时股价/60月均价已>2。我把这种情形称为趋势性高位亢奋形态。

这种趋势性高位亢奋形态透露出信息是:这时所有看好的人都冲了进来,这是已进入最后疯狂的一种状态特征。这种趋势高位亢奋形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现象:一是出现月线大阳线,二是股价已远离60月线,股价/60月均价已>2。从K线图上看,这个月大阳K线有点像千米赛跑最后50米冲刺那一时刻的情形,没有之前已跑的950米(之前的多个小阳线)就没有最后这50米的冲刺,没有最后的冲刺,赛跑也不可能结束。冲刺后赛跑就结束了---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

另外,这里的高位月线大阳线与股价过度透支公司的业绩正好是相吻合的,只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讲的同一个道理而已。趋势性高位亢奋形态的市场含义是:1、已形成严重泡沫,股价已高高在上远离60月线,在之前60个月内的持股者已处在平均浮盈100%的状态,这时已达收益预期想获利了结的人急聚增加;2、这是市场在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当前股价已过度透支了该公司的业绩,而股价透支了企业未来很多年的业绩时,逻辑上也必然会有很多人考虑卖出或大幅降低仓位。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逻辑问题,完全是合理的。

这里我再着重强调一下,构成高位亢奋形态卖点必须同时具备月大阳线和股价/60月均价已>2这两个条件,如果只出现月大阳线或只出现股价/60月均价已>2,都是不构成高位亢奋形态卖点的。比如,茅台2009.6月涨幅为28.9%,2010.11月涨幅为25.5%,2015.4月涨幅为28.7%,但这三个大阳线出现时股价/60月均价都是<2的,所以并不构成趋势性高位亢奋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从2017.10月份起股价/60月均价已开始>2,但这时并未出现涨幅大于20%的月大阳线,直到2020.7月份和2021.2月份才各出现一个涨幅大于20%的大阳线。特别是2021.2月份时,从2.1日到2.18日股价从2130元快速涨到了2627.88元,折算成月涨幅达38.8%,这时市场已达到了极端的疯狂状态。2月18日时股价/60月均价≈2.72,形成了样板式的趋势高位亢奋大阳线情形。

趋势性高位亢奋形态就是市场给我们发出的一个明确的卖出信号。我们还是拿茅台为例,在2020年7月份股价最高到达1767元时,当时已同时符合月大阳线(月最高涨幅22%)和股价/60月均价已>2两个条件,这时就应分批减仓越涨越卖了,到2021年2月头部形成时也就减仓的差不多了。等到了2022年10月份股价跌至60月线附近,出现股价/60月均价≈1时,理性的价值投资者一定会再把筹码捡回来。

其实,这里的亢奋型大阳线卖点与我前边第(5)篇文章讲的《股价运动的趋势规律》也是前呼后应相互忽合的,实际上“亢奋型大阳线卖点”就是《股价运动的趋势规律》在实战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亢奋型大阳线卖点是当时市场内在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后,促成的股票价格运动中存在的一种客观现象,而不是我们主观臆想出来的结果。它反映的是市场群体从众行为所促成的价格远高于价值的最后的极端现象,该现象出现时往往是市场群体从众行为向相反方向反转之时。

亢奋型大阳线卖点内在的基理和底层逻辑在于: 1、亢奋状态往往都是出现在上涨趋势的后期,本来这时综合涨幅就已比较大,再加上亢奋状态这种快速疯狂上涨,使股价远离60月线,股价/60月均价已≥2,意味着前60个月内的买入者平均获利已翻倍。而在现实生活中当获利达100%时,客观上已经满足了绝大部分人的回报预期,这必然会使抛盘大量增加,可以说这是压垮上涨趋势的最后一根稻草;2、从价值规律的角度来看,这时市盈率往往比历史平均市盈率高出一倍有余,股价已严重透支了公司未来数年的业绩,价值规律和常识都告诉我们,这时绝大部分理性的投资者必然会选择落袋为安,从而促使抛盘快速大幅增加,而使市场从多方力量占优转变为空方力量占优,卖盘开始大于买盘。这时就是已到了上涨转下跌的临界点;3、股市运动趋势的历史充分证明,出现高位亢奋状态就是市场临近崩盘时的最后疯狂,紧随其后的就是一个反向运动即将来临,进入到对之前运动的矫正过程。这时正是物极必反的标志性时刻。

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在我对个股亢奋型大阳线卖点下的定义中,是以已持续上涨了较长时间和较大涨幅,前边已经连续出现很多较小的月阳线和出现股价/60月均价≥2为前提条件的,离开这一前提条件,仅有月涨幅在20%以上该定义就不再成立。反过来说,仅有股价/60月均价≥2而没有出现亢奋大阳线,那更不可能是亢奋型卖点。

这里的底层逻辑在于,高位亢奋大阳线意味着短时间内股价快速上涨,换手必然不够充分,致使中长期股价平均成本线与当下股价的差价进一步拉大,使大部分持股者都处在了大幅浮盈的状态,从而使采取获利了结行动的人急剧增多,其结果必然是股价由上涨快速转下跌。而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处于股价/60月均价处于≥2的状态,但股价与5月线、10月线却处于重叠粘合状态,这种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持股成本与当下股价并没有形成明显的差价,与亢奋大阳线相比愿意获利了结的人相对较少,自然不会出现股价由上涨快速转下跌现象。

另外,我再简单的说一下在上涨趋势的末端为什么会出亢奋大阳线状态的问题。这是因为股价的上涨影响了参与者的看法,参与者的看法反过来又影响股价的上涨。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最后大众对市场的看法高度错误的一致,市场在疯狂中自我推进,自我强化,连续上涨,进入非理性的亢奋状态,从而造成了月线大阳线的出现。详细内容请参见我前边的第5篇文章《正确理解股价运动的趋势规律,让已浮盈的钱装进你的衣兜里》,这里我不再赘述。

这种个股亢奋状态在优质白马股中比较常见(例如2020底的贵州茅台、五粮夜、恒瑞医药、2021.6月的片仔癀等等)。白马股平常往往都是波浪式上涨,只要不出现明显的亢奋状态我们就可以不理会它们的这种波浪式的波动,而应一直持有,只有在遇到大盘亢奋或所持个股出现明显的趋势性高位亢奋状态时才应大幅减仓,并在后续出现月线买点时及时再买回来。

无论是概念股还是价值股,也无论大盘处于何种状态,只要个股出现明显的趋势高位亢奋状态都应毫不犹豫的抛出,坚决不能再纠结于是否还会再上涨。例如2020年7、8月份大盘还在低位进行着3000点保卫战,而这时的海天味业(603288)、涪陵榨菜(002507)、长春高新(000661)等都出现了亢奋型卖点。

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种个股亢奋型卖点并没有一个一刀切的标准,因为有时月线出现一个大阳线就到顶了,而有时会出现数个大阳线才出现顶部,例如片仔癀(600436)在2020年8月份出现了大阳线,但后边却又出现了几个大阳线,到2021年6月才出现真正的头部。但我们并不能因为这种特例而否定普遍理象。这里就存在一个概率问题,像片仔癀这种特例它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弃小概率抓大概率永远不会有错。2020年8月份卖出片仔癀也就是少赚了点而已,但实际上只要你是在低位买入的,这时卖出也已经赚了不少,2018.11月份76元买入,2020.8月份251元卖出已获利2倍以上。不难看出,提前在低位布局才是能赚到钱的保证。

如果你非要精准判断最高点再卖,那这比登天还难,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因为如果你想吃到全部涨幅,那么每一次下跌你都会认为是正常的回调波动,直到真的顶部到来时你就还会错误的如此认为,你坐“滑铁轳”也一定会成为大概率事件。

为了应对卖出后又继续上涨的情况,我们采取的卖出方法是,把出现月线亢奋大阳线和股价/60月均价≥2时作为开始减仓的起点,然后逢高逐步减仓,越涨越卖。实际上这种方法是最正确的,不管它是否还会再上涨,它后边再涨再减仓,它转跌你也再减仓,这样等于你下了两门赢,无论是再上涨还是转下跌你都是划算的,是最具有稳妥性、安全性和科学性的办法。因为出现第一个大阳线后,会面临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这里就是头部,二是这里并不是头部后面又出现了一到二个大阳线。对于出现第一个大阳后是否是头部,我们是无法提前作出准确判断的,所以我们必须做两手准备,下两门赢才可以。

例如五粮液(000858)2017.12月份出现大阳线时你一次性卖掉显得很聪明,但到了2020.7月份出现大阳线时如果你还是一次性卖掉,那后面几个月的利润就全丢掉了,就显得没那么聪明了。如果采取分批卖出的方法就比较好,在2017.12.21日卖出50%已保证我们已稳赚到可观利润了,剩余的2018.1.9日再卖20%,随后它还在涨2018.1.12日再卖20%,剩余的10%在2018.1.22日反弹时再卖掉5%,最后剩下5%留着看家就可以了。这与2017.12.21日一次性卖掉效果差不多,好像也不比2017.12.21日一次性卖出好到哪里去?但到了2020.7月份也采取分批卖出则比一次性卖出要好多了。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采取第一个亢奋大阳线后开始分批卖出,无论是第一个大阳线后股价就到顶了,还是继续上涨,我们都可获得不错的收益。

另外,对于价值股结构性牛市亢奋型卖点,第一批卖出50%后如果出现快速下跌你应该等它反弹时再卖出剩余的仓位,而不应见快速下跌而害怕,便在快速下跌后的低位卖出。因为对于价值股,在头部多空双方的争夺还是比较激烈的,反弹形成M形顶部是大概率事件,而不会像概念股或出现黑天鹅事件股那样,直接一路下跌形成尖头顶。

还有,有时头部的反弹会是很剧烈的甚至会大幅创新高,形成右肩明显高于左肩的M型头部。例如2021.2月-6月的通策医疗爱尔眼科等。这时你千万不要被这种强劲的反弹引诱而再追高去买入,否则,你会吃大亏的。因为无论是从越高危险越大的角度看,还是从上涨空间的角度看,追高买入都是不划算的。总之,无论是什么股,只要我们按前述标准卖出后,在该股形成标准的月线买点前都是不可再买入的。这是一个不可动摇必须进行死磕的标准。

个股亢奋时的卖出操作,应该说仅仅是一种技术上的亨受而已,一旦跌势趋稳,月MACD绿柱开始由拉长转缩短,5月线由下行转横平时就应及时再买回来。不要怕它还会再下跌,因为这时已经够便宜了,如果出现再下跌更便宜的情况那也是我们理应承担短期风险,但长期来看一定是稳赢的。还拿五粮液为例,2017.12月份卖出后到了2019.1月份MACD绿柱开始缩短,5月线开始横平上拐时就务必要及时买回来。否则,你可能会放飞了大牛股。

总结之,在结构性牛市中对于你确信无疑的明星优质白马股(例如茅台恒瑞医药片仔癀长春高新等),在持有过程中,不出现明显的大盘或个股亢奋型卖点就可一直持有,不用理会中间的小波动。如果你想抓住这中间小的波动差价基本上难于上青天,是自找麻烦,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会搞成低卖高买。

这类顶尖的优质白马股的基本面前景很确定,其上涨的潜力往往超过我们事前的想像,它们会持续的高估很长时间,除出现大盘或个股高位亢奋状态情况应予卖出外,千万不能以所谓的PE多少倍或涨幅多少为标准而轻易卖出。例如2015年大盘亢奋时恒瑞医药PE大概是60倍,大盘亢奋过后该股回调至45倍PE,而到了2020年9月份该股PE达到了近100倍。所以,这类股你是无法按PE多少倍决定卖不卖的,而只能以亢奋形态的出现为卖点。再比如,2018年大盘在较低的位置从3587点跌至2449点,跌去了30%多,这时恒瑞医药在没有出现亢奋的情况下也跟随下跌了51%,但跌完以后仅用7个月股价就又创了新高。所以对于这类股,当大盘或个股出现亢奋状态时可以做一下卖出操作,没有这种机会就应一直持有,才是一个合理和划算的策略。例如贵州茅台仅在2007年12月和2021年2月分别出现了一次合格的卖点外,其他时间都没有出现合格的卖点。当然2015年时虽然茅台因股价/60月均价<2而不符合卖点的标准,但由于当时大盘出现了亢奋状态,随后茅台随大盘向下回调的概率极大,所以我们也应卖出一下,只是别忘了股价跌回60月线附近时要及时再买回来就可以了。

对于像恒瑞医药2018年在大盘和个股都没有亢奋的情况下却下跌51%的情形,我们并没有必要太在乎这种情况,因为这不是在我们预料之内的东西。并且只要是真正的价值股,这种出乎意料的大跌,在不远的未来一定还会涨上来的。

其实,这种未出现亢奋状态但也确实出现了很大跌幅的情况也没有什么可怕的。首先,因为这类股实在的内在价值是会起到兜底作用的,在未出现亢奋大阳线的情况下,大跌过后很快就会涨回来; 其次,出现这种例外情况毕竟是小概率事件,我们不能因小概率事件的出现而放弃抓大概率的行事原则。

这类顶尖优质白马股卖出的唯一标准就是大盘或该股出现明显亢奋状态时。不出现明显的亢奋状态就说明没有被严重高估,你不能见它已涨了很长时间了就猜测它到顶了而卖掉。因为在大盘或个股没有形成亢奋状态的情况下,大概率上它还会上涨,就是出现回调,其回调的幅度也不会很大,不存在较大的高低差价,并没有卖出的价值。否则,就有可能你得高价再追回,或者直接就放飞了牛股。

上述事实是股票市场固有的客观现象,而不是我们靠主观臆想得出的结论。故出现高位亢奋状态时是需要卖出的重要标志,而在不出现明显亢奋状态的情况下,股价与60月线的距离较近,相对获利盘比较少就不会出现大量抛盘,相应的下跌幅度就不会很大,没有卖出的必要。

简之,对于你确信无疑的超级明星式优质白马股,绝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应处于持有状态,只在月线上出现了明显的亢奋大阳线时才卖出一下,并要在下一步出现月线买点时及时再接回来。为此,我们应将本次卖出的现金作为专款专用留存着,作为下一步再接回来该股的保证性款项。否则,就有可能出现该接回来的时候你手里却没有钱,铸成放飞超级明星大牛股的错误。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股市中包括我们上面讲的卖点在内的各种问题都不是绝对的东西,如果你把某个问题说绝对了,往往你的说法就是错误的,你追求绝对的东西反而会把你拖入了另外一个陷阱。我们前面讲的亢奋型卖点会形成头部,只是在大部分时候会是这样,但也存在个别未出现亢奋现象而形成头部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简单的办法就是,我们可以将所投资股票的目标涨幅书面写下来(从最低谷时算起100%-200%之间),当上涨100%时就应分批减仓,当达到200%时至少应减仓80%,当达到300%时,不管当时市场还多么牛,都要减仓95%。最后留一点看家的底仓,品赏一下可能的最高估值亢奋快感就可以了。这种卖出方法等于我们下了“两门赢”,既不担心卖出后错过后面更大的上涨空间,也不会出现因想赚最后一分钱,却等来股价大幅回撤的结果。这样既可确定安全的吃到适当合理的涨幅,又可巧妙的确定性的躲避掉“坐过山车”的痛苦,一举两得。

上面讲的①亢奋型卖点和 ②目标涨幅卖点,二者的适用关系是,在整个持有过程中你可以先考虑适用②,但中途一旦出现①的情形就不用再考虑②的因素了,直接适用①就可以了。但无论哪种情形都离不开在月线买点及时买入来做支撑的,只要你在低位月线买点极时买入了,卖点做的差一点也无所谓,就是少赚一点而已。如果你买的位置太高,无论多么努力,卖点都是很难做好的。所以,我才说买点第一,卖点第二。

买卖点小结:好的卖点是以严格执行前边讲的买点为前提条件的,做好了买点才能有精彩的卖点,如果你在高位买入,你就很难卖的精彩。

对优质顶级白马股在大盘出现亢奋情形时进行减持,等到下一步该股5月线由下行转横平向上拐头时一定要及时买入,而没必要等到大盘好转时再买入。例如在2015年股灾时,当时大盘从5178点跌至2638点,跌幅49%,到2016年6月份5月线才出现横平,直到2019年也一直在低位爬行。但我们观察当时的恒瑞医药贵州茅台等这类顶级白马股跌幅很快就收窄,2016年2月份5月线就进入了横平状态,到2019年10月份已上涨了数倍。如果我们受大盘的影响等大盘出现好转时再买入恒瑞医药、贵州茅台,就会放跑了大牛股,坏了大事。所以,对于顶级白马股的买入决不能依据大盘,只要个股跌不动了,5月线出现了横平,就应毫不犹豫的及时买入。即使因发生特殊的极端市场情况,买入后又大幅下跌了,买入也是正确的。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前面我们讲到月线买点的标准时,强调必须具备绿柱缩短、5月线横平上拐两个条件,否则,我们就认为是不合格的买点。而2016年2月份时茅台根本没有出现绿柱就形成了买点,显然是不符合我们强调的买点标准的。本人认为这里的合理解释是:2016年2月份时大盘的绿柱还在继续拉长,5月线还在加速下行,明显还处在加速下跌的状态,而这时茅台能抗住熊市大盘急剧下跌的巨大压力,不等绿柱出现而提前呈现出5月线横平上拐,这里透露出的信息是整个市场对茅台的未来业绩是有强烈信心的,而这种强烈的信心必然会引起买入行为的增加,致使未等绿柱出现,5月线就开始了横平上拐。这也从反面证明了茅台当时已没有未暴露的负面因素,而是满满的正面因素。

我们知道在股市中任何技术指标都不是绝对的好使,而只是大概率好使。我们讲的买点标准也不例外,2016年2月份时茅台在没有出现绿柱的情形下就形成了买点,就是一种小概率的特殊的例外情形。产生这种特殊情形的原因就是上边讲到的它能顶住熊市大盘仍在急剧下跌的压力,而透露出的市场对茅台未来业绩的强烈信心。这与大盘处在正常情况下,个股在没有出现绿柱的市场含义是有重大区别的。如果大盘处在正常情况下,在个股没有出现绿柱的情况下,我们是无法断定个股是否还有重大负面因素未暴露,买点也就难以形成。所以,对于个股买点的判断除像茅台这种能顶住大盘急剧下跌压力而走强的这种特殊情况外,其他的情况还是一定要坚持绿柱缩短和5月线横平上拐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标准的。

另外,对于顶级白马股卖出后的现金,一定要留着专款专用,不能被其他股挤占挪用。否则,就会造成当优质顶级白马股买点形成时你手里却没有资金可用了,形成“劣币驱良币”现象,放跑了顶级白马股得不偿失。

坚持我们自己的买卖标准,放弃其他乱七八糟的想法,坚守投资的极简主义。“任他几路来,我只一路去”,咬定青山不放松,我们就能把复杂的事情做简单了。这样我们才能跳出情绪纠结的旋窝,使投资工作变得十分惬意、悠闲。在轻松中才更容易取胜。

风险提示:本文是笔者对股票低位买点的理解,分享给大家以期相互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文中所涉标的不作任何推荐,据此买卖结果自负。

全部讨论

03-28 21:31

请教一个问题,如果上涨中期之后当月涨幅盘中超过了20%,月底又回落没到20%。股价同时满足股价/60月均价>2。这种情况是否满足条件需要卖出一部分,如果需要卖出,3层仓合适吗?另外再说一句,千米赛跑最后50米冲刺这个比喻很形象。有这一句做参考,就不会在上涨中前期,达到前面两个条件就卖出而错过后面一截利润。

03-29 15:54

@韶关深蓝:可以,减仓30%、50%都可以,这里没有什么绝对的东西。总之,出现了趋抛性高位亢奋形态就证明已进入了高估区间了,后面的动作就应是逐步清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