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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不是单纯业绩问题了,是参照新规则,连续两年造假超过3亿或者连续三年造假就是要退市,不管业绩好不好,都可能退市。
21.22年的业绩是确认造假,23年前三季度造假也算造假,属于惯性造假。但凡审计会计师不签字,保留意见或者独立董事为了划清责任都有大问题。何况本身经营和财务状况疑点重重,应收、在建,和目前行情下在建竣工后的订单预期都不好。
还有,比较恶心的是,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一直发利好诱多散户,还有这一系列操作12号收到监管函,16号通报,20号左右说可以如期发布业绩,26号说延期一天,29号说发不出来了。这一系列操作的问题暴露出来管理层极大的诚信和人品问题。
引用:
2024-05-05 23:58
4月30日普利制药因无法在规定时点发布年报,一记重锤砸到近三年历史最低价,收盘价12.35元。这家公司是我去年重仓持股的个股,损失惨烈。前几日写了一篇反思发布在公众号上,突然来了许多搜一搜的朋友询问接下来如何,说实话,只要有自己的逻辑,怎么决策都是对的,毕竟段短中长线的决策逻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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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2:21

也还没到确认造假的地步,普利用的是会计差错,会计差错并不一定属于造假,当然这还得上面最终认定。最终如果认定造假,现在它年报没有发出来,23年算不算也不好界定,如果23年最终整改通过的话,有可能不算,那2年造假不会退市,虽然我没这么悲观,但也不乐观,最终普利很有可能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然后披星戴帽一年以后再说,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把年报先发出来,如果公司以这种方式退市,那面临的追责也是公司及老板无法承受的,公司老板可能不关心股民,但还是关心自己的,国九条里明确了追责的责任人,新“国九条”还规定了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追责机制,要求他们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个人觉得财务造假应该重罚,可是股民受损谁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