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于: | 雪球 | 回复:0 | 喜欢:2 |
哈哈哈,真的不用多想。只要财报数据依据会计准则编制、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能够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报表数据没有重大错误(即没有客观的技术性重大差错、没有主观上造假性重大差错),原则上都会是无保留意见。
用排除法,否定意见及无法表示意见肯定排除了,因为信达计提讲清楚了,剩下的保留意见了,如果至少不能出具强调意见的无保留意见不退市,难道豁免债务24年不执行财产就是要能正常生产经营,中行民生展期浙银租赁展期这些有利于推动正常经营动作都不值得出个带强调意见报告,非得保留意见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