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香港拟改革三级银行制为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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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沿用超过40年的银行三级制监管模式或将改变,金管局最近就此进行检讨,昨日发出咨询文件,建议三级制简化为二级制。
文件为最低级别的「接受存款公司」设立5年过渡期,以便升格为「第二级别机构」(有限制牌照银行)或「第一级别机构」(持牌银行)。
这意味着第三级别机构的最低资本要求,由原本的2500万元,提升至最少1亿元(第二级别最低要求)。
金管局称,随着制度改革,该些机构的财政状况会因而加强,有利于维持香港银行体系稳定。有关咨询昨日展开,于今年9月25日结束。
金管提咨询 5年过渡期升格
所谓三级制,第一至第三级分别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存款金额和年期、业务以至资本皆有特定要求。
例如汇丰、中银及8间虚拟银行等,均属第一级别的「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则主要从事商人银行及资本市场活动业务,如投行等。
至于「接受存款公司」级别最低,从事私人消费信贷、商业贷款及证券等多种专门业务,持牌人包括大众财务和周氏兄弟财务等。
「接受存款公司」营运限制较多,例如只可接受10万元或以上,最初存款期起码3个月的存款。
对于今次检讨兼提出改革,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目标是简化香港银行体系结构,激活「接受存款公司」类别,增加其在经营业务和满足客户需要方面的灵活度和效率。
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在《汇思》指出,简化分级制度不但更合乎现实情况,对相应的风险作适切监管,更能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接受存款公司」和「有限制牌照银行」的数目,由1993年近200间,降至现时27间,当中「接受存款公司」只余12间,2009年以来未再有新申请者加入,12间机构占市场整体存款额不足0.1%,相信推行上述建议,普遍市民未必察觉到转变。
「有限制银行」可申入RTGS
据文件所示,过去十多年,市场对加入「接受存款公司」行业缺乏兴趣,可能是3个月存款期的要求缺乏灵活性,未能满足客户需求所致。
现有的相关机构,大部分有超过1亿元资本,同时可把保留盈余资本化或动用母公司资源增加股本,认为5年过渡期适合,形容「似乎不会构成不能逾越的障碍」。
有银行业界人士提到,香港银行业盈利表现稳健,多间「接受存款公司」已有既定商业模式,资本要求由2500万元提升至1亿元不会成为大障碍,除非个别机构基于近年疫情限制而盈利受压,母公司变得意兴阑珊而不愿额外投放资本,才考虑放弃牌照。
由第三级提升至第二级的牌照,机构接收每笔存款下限,会由10万元升至50万元,金管局提到,「接受存款公司」存款结余低于50万元的客户数目及相关存款金额,占各公司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不足5%,相信影响有限。
此外,金管局亦提出其他改革建议,包括持牌银行必须加入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未来建议容许所有第二级别机构申请使用。
除持牌银行外,其他机构(第二及三级)并非存保计划成员,有市场人士倡扩大范围至第二级别机构,料有助提升保障,但不排除令其营运成本增加,存保会已作检讨,将适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