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披露控股股东增持计划,不久前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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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5月13日,远大智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计划增持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大铝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34.34%。远大铝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康宝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6.66%。

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升投资者信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远大铝业集团自有资金。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是自2024年5月14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增持所得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远大智能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远大智能共对外投资了1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308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2条。

$远大智能(SZ00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