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控股股东3700万股股权质押,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1喜欢:0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7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海投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海投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7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手续。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数3700万股;质押起始日2024年3月6日;质押到期日2025年3月11日,质权人是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37%,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96%,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经营需要。

格力地产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47亿股,持股比例为44.95%;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97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6.85%,占公司总股本的21.06%。本次股份质押是海投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除海投公司质押给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9000万股公司股份将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外,海投公司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质押到期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投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海投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经营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格力地产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持有格力地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格力地产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46条。$格力地产(SH600185)$

全部讨论

索赔起诉书已送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