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虚增1.8亿利润被罚 投资者权益如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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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新纶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由于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该公司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元。

专业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投资诉讼网》谢良律师认为,新纶科技信披违规被正式处罚,意味着因其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可正式启动索赔,目前已有投资者提交了索赔资料。

Ø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参照深圳中院审理的保千里等胜诉案例,

估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净买入新纶科技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机会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Ø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含此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事实依据:中国证监会对新纶科技下发的处罚字【2020】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超华科技安泰集团、祥源文化、安硕信息、保千里、宝利国际金亚科技神马股份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媒体采访:

在办理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案过程中,谢良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问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证券时报》、《检察日报》、《经济观察网》、《新民周刊》、《第一财经》、《网易财经》、《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经营报》、《投资快报》、《大众证券报》、《新京报》、《证券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报道。

Ø 其他索赔股票: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