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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存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 扬子新材前实控人被罚500万元并处市场禁入】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半年多后,扬子新材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结果出炉。

8月1日,证监会向扬子新材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因公司2018-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采购事项等信披重大遗漏,且2020年度虚增营收1.37亿元,存在年报虚假记载,对扬子新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被处罚的同时,相关责任人也难辞其咎。胡卫林在涉案期间作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时任总经理,组织、实施了前述违法行为,签字确认扬子新材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案时间长、涉及金额大,情节较为严重。基于此,证监会决定对其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除此之外,在公司2019、2020年年报上签字的时任董事长王功虎、财务总监秦玮均被处以50万元罚款,对2020年年报签署确认意见的时任董事长孙哲峰、鲍俊被处以15万元罚款。(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