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造假居然没看到重罚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
2、$四环生物(SZ000518)$ 第一大股东陆克平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2014年2月—2018年4月,其通过19个账户组实际控制四环生物39.42%的表决权,但从未进行过披露、也未发出收购要约。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最终,涉资几十亿,陆克平被处以2734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网页链接
这样下去资本市场还怎么玩?
这处罚就非常有特色,不造假天理难容
凭啥说人造假的?有这么专业的中信证券,有4大之一的普华永道,怎么可能造假?证监会你这是不相信国字头的中信证券还是不相信普华永道的专业能力?
为什么不定义为欺诈上市。
头顶长疮脚底流脓—— 坏透腔了
中信真真真亲儿子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一下,那个陆克平被处罚了N次了,能奈他何?反正赚的比罚的多,又不会赔得倾家荡产,也不用坐牢,何乐不为?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道歉就完了,诈骗呢?
就是个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