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求的观点与我之前的观点异曲同工,我曾经郑重向@证监会发布 等监管部门建议:立即规定,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包括所有上市前的大大小小股东、风投机构等,下同)在公司上市后的五年内不得减持股份,五年后需要减持的,每年减持金额不得高于当年给二级市场投资者(不包括原始股东)分红的金额。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十分重视我们的建议!
上市利益链 保证了高价
感觉是放弃金融业了,限制越来越多
我要是每个人能跟最上头反馈,还用它在这哇哇乱叫
zzh:有话你跟上头反映,不要在我这里哇哇叫
没用啊,转融通就是变相减持
啥机制啊,不让说话到底是啥机制?
一个跌,跌到不来上市,不想上市,上市也无利可图,不就完事了,还喊什么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