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策略】深化改革,鼓励创新——证监会“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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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核心观点

提供科创型企业融资全面支持。优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明确各板块定位,加大再融资支持力度;强调股权激励计划,重视技术人才留存;债市加码融资功能,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科创,持续深化资本市场科创革命,汇聚新质生产力澎湃动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

信息或事件

4月19日,证监会制定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更大力度支持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简评

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提高北交所市场准入包容度。《措施》指出,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在发行方面,继续坚持注册制,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而3月15日证监会发行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中明确的提法是“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或意味着二级市场低迷时期,新股发行机会更加向高科技企业倾斜。特别提出将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即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达标的也有机会上市,同时将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境内未达标准也支持其依法依规境外上市。预计围绕硬科技相关的服务产业链条较为受益。此外,《措施》提到将提高北交所市场准入包容度,大力吸引和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北交所上市标准要低于科创板、创业板,预计将会成为成长型科技企业上市的主力。明确各板块定位,加大再融资支持力度。《措施》出台主板板块定位规则,突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盘蓝筹”特色。科创板坚持“硬科技”定位,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突出科创板、创业板定位,设定申报规模上限,更加精准服务早期科技型企业,后续将明确阐明申报规模上限的释义。另一方面,推出北交所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机制,即公募可转债,这是证监会首次明确的政策,预计政策将很快会落地。再融资方面,指出将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的说法继去年8月18日证监会答记者问后再次被提及。储架发行制度又称“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制度,可以让发行人在完成一次法定的信息披露注册后,无须一次性完成募资,而是依据已注册的以及持续的信息披露进行分批募资。对于原本需要大规模融资的发行人而言,只要进行一次审核就可选择时机完成多批次融资,有助于降低发行人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减少大规模发行对市场的冲击,维持一、二级市场动态平衡。2021年,北交所设立时同步试点注册制,再融资方面就引入了储架发行机制。但是,由于北交所再融资落地数量少且融资规模较小,发行人更偏好选择即期发行。强调股权激励计划,重视核心技术人员。《措施》明确“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后持续实施激励,鼓励把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激励范围。这是在政策层面上少见地高度重视股权激励,突出上市公司不能仅针对董监高和实际控制人,应重视人才留存,监管部门也一并承诺简化实施程序,研究优化股权激励方式,提高灵活性和适应性。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尽快推出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短线交易的豁免规定”,意味着监管机构将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提供一定程度的监管灵活性。在传统的短线交易规则下,上市公司的内部人士在买入股票后的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的六个月内买入,可能会受到限制或惩罚。或意味着股权激励从公司治理的作用上升到市值管理风向标的高度。在对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行严格的股份减持规定的情况下,为核心技术人才开辟了中短线交易的便捷通道,预计未来相关规则的修订将进一步明确这一导向。债市加码融资功能,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科创。债权融资能有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措施》加强了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有助于提高这些债券的流动性和市场认可度,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科创债券的投资;支持有条件的新基建、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发行科技创新领域REITs,拓宽增量资金来源,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同时丰富针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工具和融资产品,1)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2)逐步推进认股权、股权激励等业务落地,3)研究通过优先股(权)等方式加强政府引导基金等长期资本支持,4)再加上北交所公募可转债,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服务形成闭环。继而投资端则将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用。《措施》的最终落点在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严压实拟发行证券的科技型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责任。我们认为,本次发布的《措施》核心思路在于鼓励科技创新,持续深化资本市场科创革命,利好新质生产力相关优质企业。静待证监会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督促各项制度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风险分析

(1)地缘政治风险。如果中美关系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中美之间在政治、军事、科技、外交领域的对抗加剧。同时俄乌冲突、中东问题等地缘热点可能面临恶化的风险,如果发生危机则可能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2)海外美联储紧缩程度超预期。如果美国经济持续保持韧性,劳动力市场、零售等经济数据表现亮眼,那么美国衰退风险或将面临重估,同时通胀风险也将面临反弹,美联储紧缩抗通胀之路继续,全球流动性宽松不及预期,国内权益市场分母端难免也将承压。(3)国内经济复苏或稳增长政策实施效果不及预期。如果后续国内地产销售、投资等数据迟迟难以恢复,长期积累的城投偿债风险面临发酵,经济复苏最终证伪,那么整体市场走势将会承压,过于乐观的定价预期将会面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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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报告源自中信建投研究发展部策略团队所公开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名称:《深化改革,鼓励创新——证监会“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简评》

对外发布时间:2024年4月21日

报告发布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分析师:

陈果SAC编号:S1440521120006

姚皓天SAC编号:S1440523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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