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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财联社1月3日电,中国足球协会3日发布《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主要涉及哪些变化?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我们坚持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中性名),在此前提下,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冠名对象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冠名名称应为赞助商企业或品牌名称,不包含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且符合广告法及行业管理相关要求。此外,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冠名内容应符合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战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冠名。$上证指数(SH000001)$ $创业板指(SZ399006)$ $科创50(SH00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