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亿!中国铁建底价摘碑林区2宗14.7亩开发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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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凤凰网房产西安站

8月14日,西安铁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底价摘得碑林区2宗14.732亩开发用地,成交总价款22546万元,该宗地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活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宗地BL1-11-49-1占地面积6.65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成交土地总价10945万元,土地单价1646万元/亩,楼面价7136元/平方米;宗地BL1-11-49-2占地8.082亩,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成交总价款11601万元,土地单价1435万元/亩,楼面单价3907元/㎡。

宗地BL1-11-49-1

成交信息

净用地面积:6.65亩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计容建筑面积:15338㎡

起始价:10945万元

成交价:10945万元

土地单价:1646万元/亩

楼面单价:7136元/㎡

摘地企业:西安铁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铁建

地块信息:

该宗地位于兴庆路以西、柿园路以北、景龙池以东、陕西省军区干休所及陕西省水电设计院家属院、规划路以南,地籍编号为BL1-11-49-1,净用地面积6.65亩,商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46,建筑密度不大于23.6%,绿地率不小于35%,容积率不大于3.46。

特别约定:

1. 参与宗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竞得人须按照西安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住宅销售价格应按照申报备案,建设品质等执行住建部门相关要求。

2. 出让宗地属碑林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用地,由碑林区政府负责移交土地,具体情况由碑林区政府负责解释。

3.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与碑林区政府指定的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另行协商移交地下及地面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

4.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5. 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6. 竞得人须按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将《规划条件书》及《关于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历史遗留项目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中配套的养老设施用房(110.6 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100.1 平方米)等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碑林区政府相关部门,由碑林区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7.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宗地BL1-11-49-2

成交信息

净用地面积:8.082亩

用地性质:商服用地

计容建筑面积:29690㎡

起始价:11601万元

成交价:11601万元

土地单价:1435万元/亩

楼面单价:3907元/㎡

摘地企业:西安铁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铁建

地块信息:

该宗地位于兴庆路以西、柿园路以北、景龙池以东、陕西省军区干休所及陕西省水电设计院家属院、规划路以南,地籍编号BL1-11-49-2,净用地面积8.082亩,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51,建筑密度不大于41.2%,绿地率不小于25%;

特别约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 出让宗地属碑林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用地,由碑林区政府负责移交土地,具体情况由碑林区政府负责解释。

3.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与碑林区政府指定的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另行协商移交地下及地面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

4.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5. 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6.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