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92坐标系)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0810公园与绿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将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二)原于2021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因规划调整原因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
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启动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1〕7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100045号)等文件,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面积39089平方米,其中涉及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市头村5241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92坐标系)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防护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将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