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前上市科主管被廉署起诉 因放水数个IPO贪污915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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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一线》作者 罗飞 发自 香港

3月25日,香港廉政公署起诉港交所上市科前联席主管以及一名上市顾问,控告他们涉嫌在数家上市公司IPO过程中,贪污贿赂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共涉及915万港元。

这位前上市科联席主管,即为腾讯新闻《一线》2019年报道的因涉及腐败而离职的港交所前上市科主管杨金隆。

43岁的杨金隆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以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违反普通法。而上市顾问则为林楚华,为IPO的公司提供建议和帮助。

公开资料显示,杨金隆任职港交所IPO审查小组联合主管时,管理一个由70名员工组成的团队,负责监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请程序,包括被视为新上市公司的交易、发布指引、制定IPO政策和审核招股说明书。

廉政公署的公告显示,案发时,港交所IPO审查小组共有两名联席主管。杨金隆负责审阅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以确保申请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的要求。他也会在提交这些公司的材料交与上市委员会或创业板上市审批小组审议前,同意有关批准或拒绝的建议。

按照港交所现有的上市流程,杨金隆所在的上市科实际上是企业在香港IPO中需要面对的一道关卡,这也是上市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关节之一,类似“守门员”的角色。

廉政公署称,上市顾问林楚华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共将915万港元转给杨金隆的妻子。杨金隆涉并未向港交所申报或披露。

与此同时,杨金隆又涉嫌于处理及审阅多个林楚华参与的IPO申请时,没有申报利益冲突情况;以及没有避免参与该等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讨论及决策过程。

其中,廉政公署指,估计于2017年12月21日,在申酉控股有限公司(8377.HK)IPO时,杨金隆涉嫌先后收取林楚华400万港元而“放水”该公司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申酉控股于2017年12月15日在港交所创业板上市,独家保荐人为华邦融资。该公司行政总裁及控股股东黄国伟于今年初被廉政公署调查。

杨金隆的腐败实际上也暴露了港交所自身的问题所在。

常规来说,企业在港提交上市申请后,杨金隆所在的上市科需要对申请书把关,然后上市科将意见递交至香港证监会,最后再由上市科向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进行解释企业符合上市的理由。

尽管港交所上市科不能完全决定一家公司最后能否上市,但是若是不能通过上市科这一关也就意味着上市申请没有办法进入后续的流程。

和很多地方的交易所不一样,港交所身兼三重身份,首先港交所是香港唯一的证券交易所,这是一种绝对垄断而无竞争的身份,其次港交所又是企业上市的审批监管机构,又是一家上市公司。

也就是说,港交所前面两种身份需要它考虑公信力,后者又使得它不得不追求利益。

现在作为最重要的上市科主管出现贪污,直接“放水”企业来上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无形增加了投资风险。

港交所实际上已经面临如何权衡上市科权力的难题。早在2016年时,港交所曾经出现过一次“政策咨询”,即该咨询的核心在于,证监会希望在港交所上市科和上市委员会之上,增设“上市政策委员会”和“上市监管委员会”。

不过,当时该咨询并未通过,而是最后证监会和港交所成立了一个上市政策小组。这个小组只有建议的权力,实际意义并不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