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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监管20年漫谈:我们真的懂存贷比吗?(转)
2015-01-17林加力环球老虎财经

环球老虎财经作者、浦发银行 林加力

1月15日,央行正式发文调整存贷口径。其实自1994年诞生以来,存贷比监管已走过20年历程。有趣的是,在历史上中国银行业的平均存贷比一度高于100%,直到2004年才降到75%的法定红线以下。存贷比的下降,与外汇占款的增加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外汇占款增长的萎缩,个别银行的存贷比压力大增,废除存贷比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

199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银发[1994]38号),首次确定了存贷比不超过75%的监管指标。而后,存贷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纳入了1995年5月的《商业银行法》。

存贷比监管的出台有相应的时代背景。当时中国经济正处于过热的状态,通货膨胀率高涨,而陆续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扩张冲动强烈,可能会助长经济泡沫,积累经济风险。适时出台调控政策顺应当时的时代需求。

而在20年后的今天,社会各界对存贷比的批评日渐升级,废除存贷比的呼声日渐高涨。“存贷比”常常被看做许多负面新闻的罪魁祸首:银行季末冲时点存款是存贷比的错,“同业鸦片”的流行是存贷比的错,货币空转不进入实体经济也是存贷比的错——反正存贷比能背的黑锅都背上了。

为客观评价存贷比在历史上与当下的作用,需要看看存贷比变化的历史数据:



从历史数据来看,中国银行业的平均存贷比在1994年之前一直高于100%。即使在1994、1995年存贷比成为监管指标后,存贷比也并没有迅速降低到75%的法律红线之下。直到10年后的2004年,平均存贷比才首度降低到75%以下。对于一个10年后才获得良好执行的政策,我们似乎也不能高估其刚刚出台时的实际效果。



而2004年以后,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比保持低位稳定运行。近几年保持在64%-66%波动,离75%的监管红线约有10%左右的空间。可见,存贷比压力在银行业还只是局部问题,并非全局性的压力。根据下表中上市银行2014年中报存贷比数据,可以看到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存贷比压力较大,其他银行离75%尚有距离,南京银行与宁波银行的存贷比更是低至47.1%与59.3%。



存贷比监管可能会导致一些负面效应,但将一些全局性问题的主要原因归结于存贷比监管,就有些言过其实了。比如前几年银行季末冲存款的问题,更多的是银行内部考核机制直接导致的。

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背景下,银行无法通过可转让存单、债券等主动负债形式大量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只能主要依靠存款发展负债业务。“存款立行”就成为很自然的经营理念选择。银行有负债才有资产,即使存贷比压力不大,其仍然会给予分支机构吸存的高额指标。再加上时点考核的机制设计,就酿成了季末揽储大战的乱象。

聊完存贷比的历史变化,再来讲讲这些变化的原因。有种观点认为,货币的投放方式,对银行业的平均存贷比有根本性的影响。

为了理解这一观点,我们首先来探讨下“存款”与“贷款”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

银行从业人员常常认为是“存款”产生“贷款”,银行拉到了存款才能进一步放贷。而另一种观点认为,“贷款”产生“存款”,即银行把钱贷出去,就创造出了贷款账户中的存款。——两个过程相结合,构成了“蛋生鸡,鸡生蛋”的货币创造循环。

这个“鸡生蛋,蛋生鸡”的循环是不断衰减的。银行的“存款”不能全部用以放贷,必须缴纳准备金,必须留足备付金,当然还有些其他用途。而“贷款”也不会全额变成“存款”,总会有些钱流出银行体系,变成现金。

因而,“鸡生蛋,蛋生鸡”的最终结果是“鸡”多一点,还是“蛋”多一点,就跟“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密切相关。(想象两个同速衰减的等比数列,哪个数列的第一个数字大,其数列总和也更大)

从货币循环的源头上看,若央行以“再贷款”的形式投放货币(也就是央行直接借RMB给银行),理论上存贷比将大于100%。

银行拿到再贷款时,银行帐上并没有储户存款,也没有客户贷款。只有当银行放贷款出去后,才会产生贷款,以及数额少于贷款的一笔存款。之后不断循环的结果总是贷款总额大于存款总额,存贷比大于100%。理想状态下,若现金漏出率为5%,则存贷比为100/(100-5)=105.26%。

相反,若央行以“外汇占款”形式投放货币,理论上存贷比将小于100%。此种情形下,投放的货币首先表现为企业兑换外汇后获得的人民币存款。银行获得这笔存款后,能放出去数额略少于该存款的贷款。最后循环的结果是存款总额大于存款总额,存贷比小于100%。在理想状况下,若准备金、备付金及其他投资占存款35%,则存贷比为65%。

总结一下:若央行以“再贷款”的形式投放货币,理论上存贷比将大于100%,若央行以“外汇占款”形式投放货币,理论上存贷比将小于100%。

在以再贷款为主的货币投放模式下,存贷比实际上是难以通过监管控制在低水平的,尤其在金融市场尚不发达的阶段。银行不放贷款,就没有存款,如何能够让全行业的存款大幅少于贷款呢?

而在以外汇占款为主的货币投放模式下,存贷比是可以控制在低水平的。至于控制的影响到底是好是坏,已经有很多文章讨论过,这里不做太多介绍。

而前些年随着中国贸易盈余的积累,外汇占款日益成为主要的基础货币发行渠道。下图是央行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目。



斜体写给不熟悉“外汇占款”与“央行资产负债表”的读者:央行的每项资产,都对应着一种货币发行渠道。例如,国外资产主要来自于贸易盈余的结汇,企业用外汇向银行兑换RMB,银行又用外汇向央行兑换RMB,从而实现RMB投放,用这种形式发出去的RMB就叫做“外汇占款”;对政府债权,即央行通过购买国债发行RMB;对XXX公司债权,即央行通过再贷款给金融企业来发行RMB。

我们可以发现1999年央行资产项目中,“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与“国外资产”是最重要的项目,两者数量差不多,说明当时的存量货币中,通过“再贷款”与“外汇占款”投放的量差不多。到了2013年,国外资产增长了近18倍,成为了央行资产项目的绝对主体,而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总量却没有大的变化。说明后面这些年,中国主要的货币发行方式其实是巨额的外汇占款。

下图是央行资产负债表里国外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结合前面的结论,外汇占款占货币发行比例的持续提高,可能构成了中国银行业存贷比下降的主要动力。

西方发达国家没有中国的外汇管制制度,因而外汇占款也不是主要的货币投放渠道。笔者没有精力收集各国存贷比数据,不过有研究表明其他国家的银行存贷比普遍较高,“2009 年世界银行业平均贷存比为87.4%,其中东欧为114.58%,西欧为98.38%,北美为79.45%,亚洲为77.61%。这已经是金融危机影响下贷存比普遍回落后的情况”。

进入2014年之后,中国外汇占款在货币投放中的比例大幅下降。从下表中可以看出,2014年下半年主要的货币投放方式是“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新增超过1万亿,而外汇占款则小幅下降。



外汇占款逐渐退出货币投放的舞台,是比较确定的趋势。中国巨额的贸易盈余也已不复存在,而中国正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步伐。这将推动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比在长期内大幅度提升。商业银行在未来可能会逐渐感受到存贷比压力的升级。

除了货币投放方式,当然还会有其他因素影响存贷比。前面讲到的“现金漏出率”与“存款准备金率”均会对存贷比产生影响。

在“再贷款”货币投放模式下,“现金漏出率”越大,则存贷比越大,而“存款准备金率”对存贷比没有影响。(想象两个同比例衰减的等比数列,两个数列之和的比值,等于第一个数字的比值,跟衰减速度无关)

中国银行业存贷比从1978年的160%以上,到1994年降低到100%以下,一方面反映了外汇占款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银行体系的发展使得“现金漏出率”大幅下降。

在“外汇占款”货币投放模式下,“现金漏出率”对存贷比没有影响;理论上说,“存款准备金率”越大,则存贷比越小。但从近十年的历史数据来看,存款准备金上调对存贷比的下降作用并不明显。这也成为笔者心中的一个疑团,待研究。

当年央行为了收回因外汇占款而发出去的巨量货币(外汇占款累计将近30万亿,而目前的M0也才6万多亿。),而大幅调高存款准备金,使得目前中国的存款准备金率处于20%的畸高水平。



表中21.55万亿的存款准备金,是巨大的堰塞湖,虽然存在央行没有进入流通体系,但存款准备金不可能一直要20%这么高。我们的银行交着全世界最高的存款准备金,面对着全世界最严格的存贷比限制,还要面对利率市场化和经济转型,那真的是很难盈利啊。

未来如果存款准备金率逐步下调,银行的存贷比压力可能会增加。

而银行的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的结构,也会对存贷比产生很直接的影响。前面我们的讨论都基于银行只有“贷款”一种资产业务,只有“存款”一种负债业务。实际上,银行可以通过资产业务的多元化发展,降低贷款在资产业务中的比重,存贷比就下降了。而如果负债业务多元化导致存款占比降低,存贷比会上升。

欧美国家的银行在负债业务多元化方面远超过国内的银行,存款在负债业务中的占比往往低于50%——这也是欧美的银行存贷比更高的原因之一。

国内的银行业正处于转型的路口,资产和负债业务都将日益多元化。而存贷比监管的压力,可能会带来不对称激励——鼓励银行资产业务的多元化,而抑制银行负债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而目前绕道表外的业务模式,也许能降低个别银行的存贷比,但并不会影响银行业整体的存贷比。理财产品通过通道放款给融资企业,实质是储户存款转变为融资客户的存款,银行存款和银行贷款总量都没有。表外业务的影响更像是直接融资,在不增加银行存贷款总额的情况下,增加了社会信用总量。

最后做个小结:存贷比监管从1994年诞生以来,一直到10年后的2004年才使银行平均存贷比降至75%以下。而后,随着外汇占款的暴增,银行业存贷比保持在65%左右小幅波动,离监管红线尚有距离。但未来新增外汇占款的萎缩会引起货币投放方式的变化,结合准备金率的上调,将使银行存贷比的压力增大。

不管存贷比监管有无必要,在法律中规定一个具体的存贷比红线数值,都不是最优的做法。各种外界影响因素在不断变化,导致银行业存贷比中枢在长期内有很大变化,监管红线也应当能够灵活地适时调整。

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存贷比监管指标,但将确定“红线”高低的权力交由金融监管机构,以带来政策的灵活性与新的宏观调控工具。

作为大陆法系的国家,我们的法条具有较强的刚性,存贷比作为《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指标,只有全国人大修改法律一条途径。而金融监管部门能做的,就是不断往上面打补丁。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存贷比政策微调方面已经有所尝试。银监发[2014]34号文调整了存贷比的计算口径,增加了分子的加项与分母的扣减项。银发[2014]387号文则将部分同业存款纳入了“各项存款”统计。

如果哪天补丁打不下去了,也许我们就能看到《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了。

全部讨论

2015-01-20 09:45

2015-01-20 05:04


2015-01-19 23:03

好长,够我读的

2015-01-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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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9 19:49

记得08年财经媒体上重点对存贷比报道的较多,当时临时出台的政策后转变为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