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事实
2022年3月19日广东明珠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查明,广东明珠涉嫌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索赔条件暂定为:
凡在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3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律师声明:
1、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2、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