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牢牢控制公司股权篇章第一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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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控制一家公司,拥有更高的持股比例肯定是最简单最粗暴的方法,到底股东拥有多少的持股比例可以牢牢的控制住公司呢?

我们一般讲公司分为四类:有限公司,非公众股份公司,新三板公司和上市公司;

对于有限公司而言,股东是基于股东间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股东间的关系较为亲密,一般为亲属或者很好的朋友之间;但是朋友归朋友,对于刚起步的小公司而言,可能不会那么在乎股权方面的分布,一旦做大做强,甚至上市的话,会逐渐对股权开始重视;

一. 股东捣蛋线(34%)

有三个好老表,叫做刘三,万四,张五,他们曾经注册过一家公司叫“老表地锅鸡,”当时他们三计划是三分天下,每人股权占三分之一,但是工商注册的时候,需要用百分数来表示,三分之一不方便登记,刘三说:这样吧,我多出一万块,占比34%,你们两个每人出33万,当时万四,张五并没有多想,就随他去了;随着公司的经营逐步改善,万四,张五的理念与刘三开始逐渐不同,于是两人商量着,换掉刘三的董事长位置,但二人发现,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也就是说如果刘三不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更换董事长的决议就永远无法通过。

所以我们称34%的持股比例为股东捣蛋线,如果你作为股东无法达到51

%的持股比例,至少也应该争取到34%的持股比例,这项持股比例让股东至少拥有以下七种权利: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二. 绝对控股线(51%)

我们一般把51%的持股比例成为绝对控股,其实“绝对”二字并不能让你在公司呼风唤雨,“绝对控股”只是相对于“相对控股”的一个概念;《公司法》是这样规定的,持股比例虽然不足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也被称为“控股股东,”这种股东通常被称为“相对股东,”股东切记,即使拥有51%的持股比例,但未达到67%,除非《公司法》另有规定,有7个事项是无法独立决策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三. 完美控制线(67%)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股东拥有公司比例的持股比例达到67%,才会拥有最完整的控制权,我们称67%为最完美控制线。

四. 外资待遇线(25%)

中国有很多企业都是中外资合营的,需要国外的技术与国内的劳动资本相结合,对于中国的一家本土企业,外国投资者在企业的注册资本中比例占到25%,该企业就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包括税收得减免等各方面,也可以理解为外国资本可以在中国境内开绿灯;

五. 重大影响线(2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股东比例超过20%,但低于50%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投资方一旦对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将被要求以“权益法”对该项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举个例子

刘三,万四,张五成立一个老表集团,后来集团上市,其集团前期投资了一家小型鞋企,叫“煎蛋鞋业,”持股比例为19%,以为持股比例没有达到20%,老表集团对“煎蛋鞋业”的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除非“煎蛋鞋业”分红或者老表集团转移“煎蛋鞋业”股份,否则该项投资就不会影响老表集团的利润;但如果持股比例为21%,老表集团将视为对“煎蛋鞋业”产生重大影响,并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在该种核算方法下,“煎蛋鞋业”每年的盈亏情况会对老表集团合并报表中的利润产生影响;

六. 申请解散线(10%)

多年之前,陈六,宋七,耿八成立了一家电器公司,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1%,44%,6%;该公司盈利状况一直良好,但是在后续经营中,陈六与宋七发生了矛盾,大股东与二股东财大气粗,宁愿不吃这口馒头也要争这口气,两人之间相持不下,因为他们两的原因,公司经营每况日下,三股东耿八调停失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公司没落,这种情况在合资经营的公司中屡见不鲜,法律界称之为“股东僵局,”为了避免股东僵局这种局面的产生,《公司法》赋予了部分股东自我救赎的手段,规定:只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便可以去法院立案申请公司解散,以防止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但可惜的是,耿八之持有6%的股份,不仅没有资格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就连申请解散公司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作为实业投资,尤其是参与公司运营的投资人,这边的建议拥有表决权的比例尽量不要低于10%。